研討會簡介

公平法院之內涵,旨在要求法院能做出公平審判,在司法審判上保持中立性與公平性。依據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之保障,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查,以獲即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法官應保持客觀超然的立場,除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 18 條有相關規定外,釋字第 178 號、第 761 號亦針對法官迴避做出相關解釋。因此,當法官自知審判存在個人利害關係與其職務之執行產生利益衝突時,應自行迴避;又或有其他事由足認法官在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時,為了排除可能的預斷與偏見,當事人得依照程序法之規定聲請法官迴避,始得保障人民的訴訟權並維持公平性。
然而,近期法官迴避的議題引發諸多討論,例如頗具爭議性的「法官曾參與前審裁判」之認定,又或是裁定交付審判與審理交付審判是否存在法官迴避的必要性?綜上,現行對於構成迴避事由的基準及其範圍尚無明確界定,有鑑於刑事訴訟法中法官迴避制度與公平法院的理念息息相關,期望透過本次學術研討會的報告與交流,更深入了解法官迴避的制度,並且檢討現行制度下的不足,提昇各界對於「法官迴避」議題的關注,維持公平審判的原則。
研討主題


(一)公平法院的合理圖像-從聯合國班加羅爾司法行為準則出發

(二)「足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實質判準

(三)裁定交付審判與審理交付審判的法官迴避難題
研討會特邀嘉賓與講者


致詞貴賓
許雅芬
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

主持人
李奇芳
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委

主持人
江榮祥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

主持人
周宇修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主講者
廖福特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主講者
薛智仁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主講者
張明偉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
劉芳伶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與談人
洪兆承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與談人
盧映潔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
金孟華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與談人
蕭宏宜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
許家源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備註:順序係依照貴賓、講者之出場次序排列。
研討會議程
時間 | 議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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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 13:00 | 報到 |
13:00 - 13:15 | 開幕致詞 |
全國律師聯合會 許雅芬 副理事長 | |
13:15 - 14:20 | 第一場:公平法院的合理圖像-從聯合國班加羅爾司法行為準則出發 |
主持人:李奇芳(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委) 講 者: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與談人:劉芳伶(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洪兆承(中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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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14:40 | 中場休息 |
14:40 - 15:45 | 第二場:「足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實質判準 |
主持人:江榮祥(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 講 者:薛智仁(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遠端連線方式參與) 與談人:盧映潔(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金孟華(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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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 - 16:05 | 中場休息 |
16:05 - 17:10 | 第三場:裁定交付審判與審理交付審判的法官迴避難題 |
主持人:周宇修(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講 者:張明偉(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蕭宏宜(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許家源(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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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 - 17:30 | 綜合討論 |
17:30 | 賦歸 |
時間分配:主持人 5 分鐘 / 主講人 40 分鐘 / 與談人每人 10 分鐘 / 綜合討論 20 分鐘
活動說明
- 本次研討會完全免費,誠摯邀請國內法律系所師生、相關研究者及對議題有興趣者一同參與。
- 本研討會提供線上直播及實體活動,實體活動報名人數以 120 人為限,報名額滿即截止,實體參與者敬請配合防疫相關規定、及早報到入座。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議程之變更權利。
參加對象
本研討會擬邀請國內法律系所師生、相關研究者、律師及對本研討會議題感興趣者。
交通資訊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 B1 蘇格拉底廳
- 捷運:搭乘新店線(綠線)於【公館站】2號出口左轉 (步行2分鐘)。
- 公車:於【捷運公館站 / 公館】下車。
- 開車:公館水源市場對面羅斯福路上,近羅斯福路與基隆路交叉口。
活動花絮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Lawsnote(七法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 /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 / 台灣人權促進會
聯絡人:產品經理 游小姐 Alma Yu(alma@lawsnote.com)